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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业绩证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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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01 08:24 来源: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 http: 作者:职称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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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从业)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建筑软件、优秀标准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业务骨干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五)应用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
(六)解决设计、施工中的较复杂疑难类技术问题,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经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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