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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调整后的《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18:42 来源: 作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关于发布调整后的《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

宁人社〔2017〕13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70%以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发布<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8号)精神,为对接落实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现发布调整后的《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清单公布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各项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负责各自范围内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后续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停止国务院公布取消的各类职业资格相关认定工作,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分类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跟踪督查,落实好“回头看”要求,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或变相恢复。

  三、畅通职业资格资质认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大力宣传职业资格改革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违规行为,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举报,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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