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8〕170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综合管理和服务,强化先进典型在博士后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8年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名额 南京地区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均可推荐参加今年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重点推荐对象是设在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将采取分批评选、省级命名、重点支持、省市协同推动的方式推进。今年全省将评选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二、推荐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博士后管理机构、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健全,管理规范。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在本地区具有带头、示范作用, 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或留苏比例较高。 (三)设站单位重视博士后制度在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与企业科研团队结合、与校企导师合作、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措施有力、成绩显著。 (四)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创新价值,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或设区市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部分项目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初步实现产业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潜在作用明显。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附件),《推荐表》与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并装订成册,于8月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或科技人才部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须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设站单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代表性专利、论文、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材料的复印件,附件材料不超过100页。 (二)各区(园区)审核后,整理汇总各单位《报批表》(一式两份)于8月3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市审核推荐 市人社局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后报送省人社厅。 四、有关要求 各区(园区)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点对点通知动员,认真做好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辅导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 联 系 人:魏自聪、朱敏玺 联系电话:025-68788219、68788050 电子邮箱:njrsjbsh@163.com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1室 附件: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 点击附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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