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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2010年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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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0-15 00:0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http://www.jsetc. 作者:硕学职称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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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2010年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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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点击次数:5847 |
经市职称办批准,在我市参加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后将一张一寸彩色照片送往市职称评介中心领取(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19号柜台)。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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