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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2012年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照片的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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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31 00:0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http://www.jsetc. 作者:学历服务专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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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2012年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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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点击次数:3689 |
经市职称办批准,在我市参加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请于2012年12月28日后将一张一寸彩色照片送往市职称评介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19号柜台)。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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