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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18:21 来源: 作者:其他 点击:
关于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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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厅函 〔2012〕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112号)要求,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检查。

  二、工作机制

  (一)指导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会前可向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议题建议,经办公室研究后确定会议议题。

  (二)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重大人才工程的要求部署;交流、通报工程进展情况,研究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地各领域工程实施工作,并指导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重点领域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

  (五)指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承担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构成

  组 长

  王晓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副组长

  戴光前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理事长

  孙建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司 长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成 员

  王慧敏   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

  刘建同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翟立新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刘素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

  徐 华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

  张国勋   司法部政治部副巡视员

  贾新怡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巡视员

  欧阳宗书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俞家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副司长

  张绍杰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副司长

  郝兴国   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副司长

  李良生   交通运输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郭 宏   铁道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潘学峰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孙元勋   商务部人事司巡视员

  齐小东   人民银行人事司副司长

  薛 丹   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副司长

  余昌国   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

  李和风   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局 长

  徐建东   能源局人事司副司长

  周金弟   海洋局人事司副司长

  杨胜军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副司长

  江德元   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司副司长

  余志捷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孙建立 (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司长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常务副理事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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