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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打赢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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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2 14:57 来源:南京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 http:/ 作者: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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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2018〕309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南京市打赢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省人社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8印发
共印40份
南京市打赢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
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推进落实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及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本市低收入人口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两大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持续精准发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对口帮扶等各项人社扶贫工作力度,有效激发扶贫对象内生动力,着力夯实扶贫对象稳定脱贫基础,持续增强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能力,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贡献新的人社力量和扶贫成果。
(二)目标任务
——技能扶贫突出提质增效。到2020年,帮助有培训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至少一次免费职业培训,较大幅度提高技能劳动者比例;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免费技工教育。
——社保扶贫突出应保尽保。到2020年,对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确保100%登记参保、100%为其代缴全部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人才扶贫突出引培并举。到2020年,各类人才服务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达600人。
——对口扶贫突出双向引导。到2020年,不断加大面向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商洛市的扶贫劳务协作力度,持续扩大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赴南京转移就业规模,按照双方协定选派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到西宁市、商洛市开展专业技术或技能培训。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导向。切实做到人社扶贫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政策措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对未脱贫低收入人口,明确就业援助对象和社保托底对象,分类精准帮扶。将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强化就业“固血”、技能“强血”、社保“输血”、人才“造血”协同,发挥人社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质量提升。保持定力,稳扎稳打,更加注重人社扶贫的长期效果,拓宽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收渠道,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加快建立人社扶贫脱贫不脱钩工作机制,防范失业、断保等返贫风险。有序推进人社扶贫任务,坚决不搞层层加码、进度冲刺,实现高质量人社脱贫。
——坚持改革创新。以推进思想大解放、推动人社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深化人社扶贫领域改革创新。与实施城乡就业社保一体化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拓宽人社扶贫工作思路。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积极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人社扶贫工作方式。
——坚持协作共赢。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意识,充分认识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大战略意义,瞄准对口帮扶地区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立足人社既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深厚的帮扶情感、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携手对口帮扶地区下好脱贫攻坚“一盘棋”。
二、政策措施
(一)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1. 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支持各区建设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和就业扶贫基地,按照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人数给予定额奖励补助,符合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条件的,优先帮助办理财政贴息贷款。在经济薄弱、条件相对成熟地区更大力度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道路维护、养老看护等公益性岗位,采取托底安置的方式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开发主体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其基本服务成果。(责任单位:就管中心、就业促进处,各区人社局(含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人社局,下同))
2. 培育一批就业扶贫基地。按照《就业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要求,将区位特点和扶贫路径相结合、产业特色和岗位开发相结合、资源优势和就业帮扶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电商就业创业、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岗位开发援助、技校招生培养五大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就业扶贫基地。系统谋划,把示范区建设融入到就业创业工作的大盘子中进行谋划考量,科学制定方案、统筹配置力量,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尝试挖掘地方就业增收脱贫潜力。因地制宜,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项目,打造本地区就业扶贫活动品牌、培训品牌、服务品牌、载体品牌,形成亮点品牌效应提增脱贫实效。狠抓落实,强化资金和人员保障,集聚政策和服务资源,以特色化为引领走出就业扶贫新路径。(责任单位:就管中心,各区人社局)
3.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多渠道提供适合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加大对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形态的人社政策支持力度,拓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空间。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服务机构作用,加强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求职信息的征集与监测,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10.17”人社扶贫帮困日等一系列贯穿全年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更大力度、更多方式、更密频度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专场求职招聘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交流平台,助力精准扶贫,帮助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增加工资性收入,促进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就管中心、就业促进处,各区人社局)
4.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初始创业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覆盖到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重点支持在电子商务、乡村旅游、高效农业、“三来一加”等领域创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多形式组织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建立培训、孵化、实践、帮扶、服务“一条龙”创业服务工作机制。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面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全流程创业培训。在经济薄弱地区深入开展创业型街镇和村居创建,支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引导在创业过程中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入园孵化。(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就管中心、职培中心,各区人社局)
(二)扎实开展技能扶贫
5. 实施免费职业培训。更大力度组织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完善培训资金管理和工种目录发布“两项”制度,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参加专项职业能力或初、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并获证的,按照实际培训成本给予全额补贴,基本消除无技能转移就业现象。加快建立项目制培训制度,开发面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专属化培训项目,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规范项目招标流程,明确补贴标准、承接主体、评价方式,竞选择优确定一批有资质且办学能力强、教学设备好的优质培训机构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扶贫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对新招用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全面落实岗前培训补贴政策。(责任单位:职培中心、培训处、鉴定中心、各区人社局)
6. 深化技工教育扶贫。依托南京技师学院,建设一批品牌和特色专业,为有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就读的机会,放宽招生条件、降低入学门槛,帮助接受正规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在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全额减免各项学杂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生活补助。在各级技工院校成立招生培养扶贫工作服务部门,配备工作专员、设立工作专栏、落实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提供招生、入学、学习、实习、鉴定、就业推荐一条龙服务。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南京技工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技工院校教学优势、技能成才典型和入学优惠政策,增强技工院校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的吸引力。推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推动校企共同开展技能扶贫。(责任单位:培训处、南京技师学院、鉴定中心,各区人社局)
7. 增强职业培训供给。全面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缺口,发布南京市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打造适应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满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的培训品牌。依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各类职业培训载体,为经济薄弱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免费提供多媒体培训资源支持,引导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扶贫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培训处、职培中心、鉴定中心,就管中心,各区人社局)
(三)精准实施社保扶贫
8. 参保缴费全覆盖。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为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的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并记入其个人账户,同时享受相应政府补贴。确保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各区人社局)
9. 保障水平有提高。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政策,按照缴费档次给予低收入人口相应的缴费补贴,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低收入人口养老待遇水平。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精神,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实施统一门诊、住院保障政策,同步推进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城居保处、各区人社局)
(四)不断加强人才扶贫
10. 积极引导人才流动。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扩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推动经济薄弱地区实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全覆盖。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成果项目到经济薄弱地区创新创业,发展扶贫产业带动低收入人口就业。结合农业技术、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对经济薄弱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支持政策,淡化论文、科研要求,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指标的权重。鼓励有条件的经济薄弱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责任单位:事管处、专技处,各区人社局)
11. 提供优质人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薄弱地区解放思想,大胆创建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区、新设博士后工作站(基地)等载体;组织项目单位与优秀博士后进行项目对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进行人才项目申报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符合条件的街镇、园区申报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等相关人才项目。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给予政策范围内最大力度的支持和帮扶。加强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我市薄弱地区重点倾斜。主动走进扶贫街镇等地区,开展通俗易懂、直接明了的政策宣讲和答疑,对重点扶贫对象可以建立专人帮扶,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并及时将各类利好政策兑现给符合条件的受益对象。根据省统一安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水利服务。通过岗前培训、指导帮带、考核激励、期满服务等举措,进一步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快速成长,提升服务基层效果。(责任单位:人才中心、专技处、外专局、就业促进处,各区人社局)
12. 大力支持人才培养。配合教育、卫生部门落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广泛征集经济薄弱地区的人才需求或者技术难题,借助“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团活动”等人才活动,帮助贫困地区解决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培养一批急需紧缺技术人才,常态化地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帮助园区和设站(基地)单位引进优秀合适的人才开展研究和技能培训。实施知识量多新工程,紧密结合经济薄弱地区实际需求,帮助举办扶贫高级研修项目,加大对扶贫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才中心、专技处、培训处,各区人社局)
(五)持续深化对口扶贫
13. 深层次开展劳务协作。推进落实与对口帮扶地区签订的《劳务协作协议》,不断扩大与对口帮扶地区劳务协作的领域和规模。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求信息监测,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高频次组织扶贫现场求职招聘活动,形成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加快“互联网+”与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模式,促进本地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信息互联互通。主动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送岗进村入户。督促用工企业与赴宁就业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切实维护合法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就管中心,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人社局)
14. 全面加强培训协作。全面落实《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协议》,优选一批用工规模大、工作环境优、薪酬待遇高、权益保障好的品牌企业高质量就业岗位,针对岗位设置要求提出劳动力技能等级和开展就业培训工种需求清单,匹配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内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开展定向就业培训。以搭建校企和校校合作平台为重点,组织企业和对口帮扶地区技工院校建立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关系,推广“引企入校、引校入厂”的校企一体化培养模式,定向输出对口帮扶地区技校学生到南京就业实习。推动双方技工院校的深层次合作交流,探索技校学生两地分阶段培养机制,共同提升综合发展能力。(责任单位:职培中心、培训处,就管中心,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人社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要把人社领域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人社工作的重要和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问效,建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密切上下联系沟通,形成市、区联动、齐抓共管的帮扶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各项人社扶贫任务的落地落实。加强人社脱贫攻坚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市级就业、培训、社保、人才等各类专项资金对于经济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扶贫任务重、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倾斜。经济薄弱地区要扩大地方财政用于人社扶贫开发的资金规模,确保实现面向低收入人口的各项人社扶持政策“应补尽补、应享尽享”,实现人社扶贫资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根本性转变。
(三)提升服务效能。有效落实“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人社基层平台,加强经济薄弱地区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硬件建设、业务经办、信息应用、服务保障“四统一”,确保到2020年标准化建成率达100%。全面推进实施“智慧人社”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全市数据大集中平台,推广手机APP、自助服务一体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技术应用,拓展网上办事模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工作程序和流转环节,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共享数据信息。完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信息平台,通过端口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加强各部门间、各层级间的扶贫数据共享,定期开展就业社保数据比对和统计监测分析,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为精准人社扶贫提供支撑。积极应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和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平台,及时核实、更新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信息。
(五)深化行风建设。把行风建设作为提高人社扶贫工作成效的有力抓手,紧密结合“大走访大落实”等活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好地履职尽责、精准施策、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现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成果真实。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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