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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
时间:2019-02-21 17:34 来源:南京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 http:/ 作者: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 点击:
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宁人社〔2019〕22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         

2019122日            

 

点击下载: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