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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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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26 00:00 来源:硕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信息网(硕 作者:初级工程师代办服务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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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苏林职称办[2008]2号 |
2008-05-26 点击次数:3389 |
各市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安排,拟定于2008年8月召开江苏省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可申报林业高级技术资格: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市级及其以下行政机关中的专业技术干部,直接从事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且在林业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承包,目前仍持有技术承包“有效合同”的(有关要求见三(六)),可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
3、聘用在林业技术岗位的离、退休人员。
二、 申报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要求
现职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二)计算机要求
1、持有全国或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具备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或持有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者可免试计算机。
(三)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满5年。
(2)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②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及相应奖项,下同)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③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④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⑤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2、申报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取得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取得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取得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林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⑤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额定内获奖人员,以个奖励证书为准)。
3、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林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申报评审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在同一系列中进行。
三、 评审要求
(一)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者,在业绩与学术论文方面的要求,参照江苏省林业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标准(试行)(见http://www.jsforestry.gov.cn江苏林业网人事园地栏)。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者,在业绩与学术论文方面的要求,参照江苏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标准(试行)(见http://www.jsforestry.gov.cn江苏林业网人事园地栏)。
四、答辩要求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者须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评审依据之一,答辩主要内容如下:
(一)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简介。
(二)回答专家组关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问题。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填写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见http://www.jsforestry.gov.cn江苏林业网人事园地栏),A4纸打印,其中个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本人亲笔签名。)一式3份。
(二)填写《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可网上下载)一式15份。
(三)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000字左右,经单位盖章确认)一式二份。
(四)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2—4篇(原件)。
(五)有关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评审材料中的复印件进行审核,与原件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
(六)市级及其以下党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须提交符合下列要求的技术承包合同证书。
1、在林业第一线进行技术承包,至2007年底已承包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技术承包期内;
2、技术承包合同书在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盖章;
3、技术承包属有偿服务;
4、技术承包合同服务内容原则上应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关。
(七)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关于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情况的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印章)1份。
(八)评审材料除评审表、简介表、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外,其余材料需按顺序(附件3)编写目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袋。附件2填写好后,将其粘贴在材料袋上。
(九)申报人提交一张小二寸免冠照片,在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
(十)各市申报材料由市林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报市职称办或有关厅局职称办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
(十一)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评审材料登记表
3.成册材料装订顺序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人:朱梅 联系电话:025-86275301)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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