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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一级建造师、经济师等八项考试合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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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17 00:00 来源: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 http: 作者:职称计算机服务专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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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送一级建造师、经济师等八项考试合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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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点击次数:8332 |
经市职称办批准,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2008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出版、外销员、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师等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制作,请通过南京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于近期内,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送至市职称评介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十九号窗口),谢谢配合。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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