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等10家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恒远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58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79号)和《关于批准江苏省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70个单位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82号),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等我市10家单位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被批准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见附件2)开展博士后工作,现予公布。各获准设站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尽快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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