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大光路街道等五十三个街道2014年度“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信用街道”称号的通知
宁人社〔2015〕15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我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宁委发〔2013〕41号),紧密配合,积极推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显著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和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有力优化了创业环境。根据有关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信用街道(社区)建设的规定,经评审,决定授予大光路街道等53个街道2014年度“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信用街道”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街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街道(镇)要以“信用街道”为榜样,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贷款审核发放工作,鼓励有创业愿望的青年大学生、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运行,完善管理服务,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为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信用街道”名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 人 行 南 京 分 行 营 管 部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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