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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艺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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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26 00:0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http://www.jsetc. 作者:学历服务专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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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艺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宁职称办(2010)16号 |
2010-04-26 点击次数:238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生活积累,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技巧,基本功扎实,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或专业体会;具有指导本专业初级人员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市从事演员、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书法、摄影)、舞美设计、舞台设计等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以上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再受单位技术职务岗位限制。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任期内有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学位)、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舞蹈、杂技、戏曲、曲艺演员取得四级演员资格,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等专业学历毕业(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演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前学历),取得四级演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演奏员、作曲、指挥、编剧、导演(编导)、美术(书法、摄影)、舞美设计、舞台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毕业(前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第五条 职称计算机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须取得“2+1”即“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基础”、“任选科目”三个科目考试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事局组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第六条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的常规项目内容,相应附件可附入职称申报材料中上报评审。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本专业表演技巧,有一定的表演能力。
(二)积极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表演任务,在演出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在新创作的剧(节)目中担任重要角色,出色地完成2部以上表演任务,演出各在8场以上。
二、演奏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演奏技巧,能较好地理解作品的风格内涵及指挥的意图并付诸实践,合奏意识较好。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交给的演出任务,每年完成演出30场以上。
三、作曲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作曲技巧,有独立作曲的能力。圆满完成本单位交给的作曲任务。
(二)独立或联合创作大型作品1部以上,或中型作品2部以上,或中型作品1部和小型新作品4部以上。上述作品各演出3场以上,或在报刊发表。
四、指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指挥技巧,能够担任各种风格、题材的指挥工作,其中部分作品在省级以上评奖中获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交给的演出任务,在演出中发挥重要作用,每年完成演出场次30场以上。
五、编剧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创作技巧,有独立编剧的能力。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编剧任务。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大型剧目1部以上,或中小型剧目4部以上。
(四)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1部以上大型作品或2部以上中小型作品,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大型作品演出3场以上,中小型作品各演出5场以上。
六、导演(编导)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导演(编导)技巧,有独立导演(编导)能力。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导演(编导)任务。
(三)在新剧(节)目的排演中,独立或联合导演(编导)大型剧(节)目1部以上,或中小型剧(节)目2部以上,其中有1部以上公开演出。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下列条件:
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创作技巧,有独立创作能力并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有一定数量的美术作品被市级以上的专业单位收藏。
八、舞美设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舞美设计技巧,有一定的独立设计能力;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舞美设计任务;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完成大型新剧目1台以上,或大中型文艺晚会2台以上,或中小型剧目3台以上。
九、舞台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舞美设计制作、操作技巧。
(二)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舞美制作任务,在联合(排名前二名)舞美制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配合演出,独立完成大型剧(节)目3台以上或中小型(节)目6台以上的舞台技术工作。
第八条 专业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剧(节)目中担任的重要角色,获省级表演三等奖1次。
(二)在剧(节)目中担任的重要角色,获市级表演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三)担任重要角色的1部以上大型剧(节)目或1部中小型剧(节)目,共演出20场以上,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受到观众欢迎和专家好评。
二、演奏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演奏的作品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部。
(二)担任演奏的作品获市级二等以上奖1部或三等奖2部。
三、作曲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作品,获省级作曲奖1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作品,获市级作曲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作品中,有2部以上公开演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并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
四、指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指挥的中型以上新作品,获省级奖项。
(二)担任指挥的作品,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部。
(三)指挥经典名曲累计20套,或指挥知名戏曲、歌舞表演团体音乐伴奏累计20部(套),其中大型作品5部以上。
五、编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创作的新剧目,获省级编剧奖1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创作的新剧目,获市级编剧一等以上奖1部以上或二等奖2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剧目,有1部大型或2部中小型公开演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并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
六、导演(编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导演(编导)的新剧(节)目;获省级导演(编导)奖1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导演(编导)的新剧(节)目,获市级导演(编导)一等以—上奖l部或二等奖2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导演(编导)的大型新剧(节)目,有1部以上公开演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省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以上。
(二)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由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市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市级以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以上,其中户1次以上获铜奖以上奖项。
八、舞美设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完成的中小型剧目的舞美设计,获省级以上舞美设计单项奖1台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三名)完成的中小型剧目的舞美设计,获市级舞美设计一等奖1台或二等奖2台以上。
九、舞台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剧(节)目的某项舞台技术工作,获省级奖1台以上。
(二)担任剧(节)目的某项舞台技术工作,获市级一等奖1台或二等奖2台以上。
(三)担任舞台技术工作的剧(节)目,获省级以上综合奖2台以上或市级以上综合奖3台以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独立撰写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l篇以上或本专业创作经验总结文章2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一、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各一条。(不含舞蹈、杂技、戏曲、曲艺演员)
二、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不含舞蹈、杂技、戏曲、曲艺演员)
第十一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或区县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级政府文学艺术奖以上获奖者。
(三)获得市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市有功个人和劳动模范。
(四)国家级各项艺术大赛铜奖以上获奖者。
一、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剧(节)目中担任的重要角色,获省级表演二等奖1次或表演三等奖2次。
(二)在剧(节)目中担任的重要角色,获市级表演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1次和三等奖2次。
二、演奏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演奏的作品获省级二等以上奖1部或三冬以上奖2部以上。
(二)担任演奏的作品获市级一等奖1部或二等奖2部以上。
三、作曲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创作的新作品,获省级作曲奖2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创作的新作品,获市级作曲一等奖2部以上或二等奖3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作品中,有3部以上公开演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并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
四、指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指挥的作品,获省级二等奖1部,或三等奖2部以上。
(二)指挥曲目累计30套,或指挥知名戏曲、歌舞表演团体音乐伴奏累计30部(套),其中大型作品10部以上。
五、编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剧目,获省级编剧奖1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新剧目,获市级编剧一等奖2部以上或二等奖3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创作的剧目,有2部大型或3部以上中小型公开演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并有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
六、导演(编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导演(编导)的新剧(节)目,获省级导演(编导)奖2部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导演(编导)的新剧(节)目,获市级导演(编导)一等奖2部以上或一等奖1部和二等奖2部以上。
(三)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导演(编导)的大型新剧(节)目,有2部以上公开演出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七、美术(书法、摄影)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参加由省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省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省级以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以上,其中1次获铜奖以上奖项。
(二)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由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市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市级以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3次以上,其中1次获银奖以上奖项;或展览2次,其中1次获金奖。
八、舞美设计应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完成的中小型剧目的舞美设计,获省级舞美设计二等单项奖1台以上。
(二)独立或联合(排名前二名)完成的中小型剧目的舞美设计,获市级舞美设计一等奖2台以上,或一等奖1台和二等奖2台以上,或二等奖3台以上。
九、舞台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剧(节)目的某项舞台技术工作,获省级二等奖1台以上。
(二)担任剧(节)目的某项舞台技术工作,获市级一等以上奖2台以上,或一等奖1台和二等奖1台以上,或二等奖3台以上。
(三)担任舞台技术工作的剧(节)目,获省级以上综合奖3台以上或市级以上综合奖4台以上。
第十二条 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艺术专业中级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个人网上申报、单位推荐盖章、专家考核(面试答辩)、社会化评审、公示、市人事局批复等程序进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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