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称字〔2014〕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
南京市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动态;熟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能独立承担和完成研究课题,提出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能独立解决学术技术或实验技术问题,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中的子课题,在推广科技成果、实验技术过程中做出较大的成绩;能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研究文章;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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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并受聘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 职称外语(古汉语)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获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满50周岁。
(四)参加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动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能独立承担和完成研究课题,解决学术技术或实验技术问题。
第九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与具有较大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的选题和研究方案的制定。
(二)参与较大科研项目或科技开发项目的研究,掌握必要的实验技术,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有一定的科研、开发或成果推广经验。
第十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项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1项发明专利(主要完成人)。
(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完成人)。
第十一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研究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或本行业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2篇以上 ,且提交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或实验报告1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学术和技术领域有较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并受聘研究实习员职务3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并受聘研究实习员职务1年以上。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个人申报(含网上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
第十六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的上一年年底,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以专业技术资格聘书为依据。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第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中“本专业”均指自然科学类专业,“相近专业”为理工科专业。
第十八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及考试条件
(一)初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且同一学历只可初定一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研究实习员资格。
(二)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则应通过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研究实习员资格: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符合初定要求,但所学专业与岗位不一致;或要求转换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由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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