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称字〔2014〕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7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印发共印5份
南京市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运用于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研究、设计项目,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业绩较显著;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公务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从业)以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艺美术师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且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1年以上。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1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艺美术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区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工艺美术产品系列的设计、制造。
(三)本人的作品参加国家级专业展览1次以上,或省(部)级专业展览2次以上,或市(厅)级专业展览3次以上。
(四)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2项以上。
(五)参加编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部)级规范及规程被采纳并发布实施。
(六)参与编写过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承担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区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市(厅)级专业评奖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美术馆、珍品馆、博物馆征集或收藏本人作品2件以上。
(三)获省(部)级以上专业评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
(四)装饰设计经省(部)级以上评定属同行业省内领先水平并已被二星级以上酒店或大型公共建筑采用。
(五)获国家专业展览评比银奖以上1项或铜奖2项以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从业)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研究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结合本专业工作实际,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或本行业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从业)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学术和技术领域有较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且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满4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破格评审条件中的一条。
第十一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从业)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应奖项)或区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二)获得劳动模范等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三)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中级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个人申报(含网上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大学专科以上申报人员须提供省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的上一年年底。申报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与业绩成果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为依据。
第十六条 本资格条件中“本专业”均指工艺美术专业,“相近专业”为工科或艺术类专业。“任现职(从业)以来”中的“从业以来”仅适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近五年为主。以上条款适用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第十七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及考试条件
(一)初定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同一学历只可初定一次: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工艺美术员资格。
2、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通过初级考试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受聘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通过初级考试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受聘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二)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所学专业与岗位不一致;或同一学历已初定过;或要求转换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均须通过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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