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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京市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本通知从20
时间:2014-04-08 00:00 来源: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rsks. 作者:机电工程师咨询专员 点击:
关于印发南京市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本通知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
2014-04-08 点击次数:1289

宁职称字〔201416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市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4317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317日印发 共印5


南京市图书资料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当代图书资料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和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取得较好的业绩。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能应用外语(或古汉语)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学术活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 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馆员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且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馆员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职称计算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 职称外语(古汉语)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二)获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满50周岁;或申报本系列古籍整理专业。


(四)参加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图书资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


(二)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工作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九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内容分析和实际开发,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


  2、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加工制作等工作,撰写提要文摘、题录或进行内容标引。


  3、熟悉信息产品的营销策略和手段,承担文献信息开发成果的推广任务。


  (二)在文献采编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文献采编工作规章或文献分编业务工作细则。


  2、熟悉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方法,熟悉分编工作流程,在文献著录和标引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3、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献著录和外来书目数据的套录工作。


  (三)在读者服务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本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胜任一般性参考咨询服务。


  2、进行流通统计分析和阅读倾向调查,定期提交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3、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流通业务管理,指导读者进行书目检索和网上信息检索。


(四)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本部门技术工作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基本了解和掌握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技术,并能熟练运用上述技能l项以上。


3、承担程序设计,系统维护和软硬件应用指导等工作,能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


(五)在宣传推广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宣传推广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


2、熟悉读者导读和阅读推广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活动宣传工作的业务流程。


3、承担读者活动、展览、讲座等图书馆宣传推广工作,具有宣传布展、讲座主持、活动组织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区级以上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重大服务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2项以上。


(三)独立编写本专业岗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并付诸实施。


(四)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第十一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研究著作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ISSNCN刊号)或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独立撰写有新颖性、独创性、学术性的专业文章1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学术和技术领域有较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且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不满4年,申报馆员资格须具备下列破格评审条件中的一条。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三等奖(及相应奖项)或区级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得劳动模范等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三)市(厅)级以上优秀服务成果奖获得者。


(四)市(厅)级以上重大活动组织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个人申报(含网上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


第十六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的上一年年底,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以专业技术资格聘书为依据。业绩成果均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第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中本专业均指图书情报类专业,相近专业为与图书馆工作相关的专业。


第十八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及考试条件


(一)初定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且同一学历只可初定一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助理馆员资格。


(二)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但所学专业与岗位不一致;或要求转换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均须通过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助理馆员资格。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由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