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7日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宣传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大力宣传人社工作成效、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聚集科学发展的正能量,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一)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认真宣传“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总体要求,围绕我市就业、创业目标任务,突出宣传我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各项举措。紧密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创建创业型城市等专项活动和重点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题宣传工作,促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宣传人才队伍建设。以报道第六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为重点,突出宣传我市“321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大力报道“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六大人才高峰”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全面宣传各项工作新进展。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公务员队伍、制度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所开展工作的宣传。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方面,重点做好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覆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力度
(一)继续做好实施《社保法》宣传。紧跟社会保险法配套政策法规立法进程,突出宣传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工作的宣传。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在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及“老军工”、“老职工”等社会特殊群体养老待遇方面取得新进展情况的宣传。
(二)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二是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重点开展公务员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法普法走进基层活动,落实普法宣传连接区、街走进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三)建立健全法宣工作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全市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轮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完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定期报送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三、做大做强新闻宣传工作阵地
(一)创新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报、党刊及部属媒体的政治优势和导向作用,积极联系各大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抢占舆论高地。加强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增强新闻宣传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好网络宣传及时性和互动性强的作用,注重把新兴媒介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了解民意的窗口和联结民心的桥梁。
(二)充分利用现有媒体进行宣传。在省、市新闻媒体,《南京劳动保障》杂志、《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公益法宣平台《法制快车》(地铁、公交播放)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专版,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开通单位或个人微博,全面宣传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进展、新举措。做好与南京电视台联办的《人社在线》电视节目,通过开辟新闻速递、政策解读、以案说法、重点报道、12333小博士等板块,围绕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全面宣传我市人社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三)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宣传触角。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社保经办机构、基层劳动保障所(站)为依托的基层宣传平台,充分发挥12333公益电话的咨询服务功能,切实把宣传触角向基层、社区和乡村延伸,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基层群众了解和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及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加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
(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一是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负责信息收集审定、组织新闻发布、接受新闻采访等工作。局新闻发言人及其助理参加或列席局各重要会议;新闻发言人代表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发布新闻信息。二是规范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程序,新闻发布会视不同情况,可采取新闻发布、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授权网站发布、授权官方微博发布、发布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邀请媒体参加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三是要按照局年度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在制定分解工作目标时,应拟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目标和发布计划完成情况,报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对各种网上舆论要准确研判、深入分析、有效处置,全方位、全时空地掌握舆情形成变化过程。密切跟踪热点问题的舆情发展态势,加强与互联网管理部门、重点新闻网站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联动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前,应通过互联网舆情收集、向媒体记者征集问题、与有关部门会商等方式,掌握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提高舆情研判能力。高度重视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信息传播方式,及时跟踪信息并有效应对。
(三)加强舆情分析引导。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形式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有针对解疑释惑,及时消除误解。各处室(单位)如发现媒体、网络刊发、登载的负面报道、信息以及新闻媒体的暗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法规处通报,重大事项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协请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迅速查清原委,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共同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态扩展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管理规范秩序
(一)明确宣传工作责任制。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综合协调,负责重大新闻宣传发布工作和重点宣传活动的组织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协调安排新闻媒体对局领导的采访;12333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宣传工作;各业务处室在做好日常业务宣传工作的同时,负责本部门重点宣传工作素材的采编及上报工作。
(二)加强新闻宣传管理。按照局里规定,各处室(单位)未经局法规处、办公室安排,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对外发布消息(新闻单位正常的政策咨询性采访除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参加非政府系统的各类公共服务网络活动;加强对保密文件和正在草拟、报批的文件的管理,未经新闻发布渠道公布的新文件、新政策法规不得透露给新闻媒体。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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