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评估结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4〕85号
各有关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2006]185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2013]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全市143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办学能力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办学能力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30所;合格学校110所;不合格学校3所。评估为优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予以年检通过。评估为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通过评估的予以年检通过,未通过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2013年度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评估结果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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