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5〕88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5〕148号)要求,积极推进创业培训面向校园,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决定开展全市创业培训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创业培训“三进”活动,提供具有南京特色的创业培训服务,推进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激发青年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劳动力的创业热情,提升创业能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启动以“点燃青春 创赢未来”为主题的2015年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宣讲校园行,聘请优秀创业培训师、创业指导专家组建创业宣讲团队,5-10月,计划在60多个高校开展宣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立足青年大学生现状,深度解读创业扶持政策,分享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系统介绍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项目,帮助大学生更全面地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明晰未来的创业方向。对于创业意愿强烈且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校生,组织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模式,通过提供创业理论培训、创业能力实训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帮助青年大学生圆创业梦。 2.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区、各培训机构要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的需求,收集、发布创业培训信息,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针对社区、乡村参培学员中大龄失业人员、女性较多等特点,鼓励培训机构在创业项目和教学内容上进行调整,开发、推行1+X创业培训新模式。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充分考虑学员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培训课时的前提下,分别开设白天班、晚上班、周末班等不同班次,供学员灵活选择。在培训地点选择上,因地制宜,送创业培训上门,解决各区培训机构、师资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组织社区内经培训后成功创业的人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担当老师,典型引路,开展培训,促进其实现创业。 三、活动安排 1.启动准备阶段。2015年3-4月,在总结2014年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培训补贴对象的范围。由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牵头,各中标院校、培训机构集中力量共同做好本次“三进”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总体规划、任务分解和工作部署等工作,注重与相关高校、社区、乡镇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底,中标院校和培训机构按照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做好创业宣讲校园行、社区行、乡村行的活动,普及创业知识,讲解创业政策,对确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测试,筛选出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人员。推进1+X的创业培训新模式,不断优化创业培训课程,鼓励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发创新创业类培训项目。 3.总结深化阶段 2015年12月上旬,各中标院校和培训机构总结“三进”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将“三进”活动引向深入。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中标院校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三进”活动,积极推动青年大学生和城乡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培训,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迅速启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并按期报送活动情况资料。 2.保证培训质量。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要精心组织、管理培训机构及师资队伍,组织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创业培训的绩效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中标院校和机构严格按照培训技术要求实施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各区、院校、培训机构应按活动进度定期深入创业培训现场,对培训学员的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确保创业培训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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