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宁人社〔2016〕19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委、总工会、妇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改善民工就业服务环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号),决定自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在全市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二、重点服务对象 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三、工作目标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各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更好地满足2016年春节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向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咨询服务。外出务工前,区、街(镇)免费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和有效的就业信息。 (二)公共服务。进城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新南京人服务中心提供各项公共服务。 (三)诚信服务。求职期间,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就业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诚信服务。 (四)维权服务。让有招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够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能够优先得到用工推荐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各区要把2016年春风行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政策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同时,各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加强与农工委、工会、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证“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引导。各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春风行动的活动安排,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各区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对招工企业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活动目的、就业政策内容和招聘用工规范要求,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者,稳定工作岗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工作实施,及时统计总结。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农工委、工会和妇联组织于2016年2月4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方案和日常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区(园区)人社部门于2016年2月4日前上报筹集岗位信息,2、3月22日前上报《“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各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工委、工会和妇联组织于3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孙斌、田媛 联系电话(传真):86590949 电子邮箱:njsnmgb@163.com 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左洪林 电子邮箱:zuonj1971@163.com 联系电话:83219323 市总工会:杨海涵、张尚民 电子邮箱:2469386998@QQ.com 联系电话:58995656 市妇联: 尹霞、俆蔚 联系电话:83196260 电子邮箱:2649055951@QQ.com 附件:1、“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2、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 3、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农工委) 5、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6、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南 京 市 总 工 会 南 京 市 妇 女 联合 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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