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2015年度办学情况评估检查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6〕18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近期,将对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办学能力、诚实守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请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已明确的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全面评估检查。本次评估检查的具体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办学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31号)执行,评估检查的操作办法参照《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6号)的有关规定。 评估检查的情况及结果请务必于2016年4月10前,以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孙秀琴 联系电话:68788112 附件:《关于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5年度办学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31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9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