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坚持以用为本、创新体制的原则,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2017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评定权限,推进高校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原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高职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政策解读:
1、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2、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面向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逐步下放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2017年下放南京市所有本科院校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定权。
3、开展工程系列建设工程、机械、电子信息专业正高职称评审工作。
二、修订职称评价办法。在2016年对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职称申报评审中的“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问题,全面修订我市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纳入继续教育专业学时计算。
政策解读:
1、启动全市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发布,2018年执行。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2、2017年起,申报我市各系列中、高级职称,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明确职称评价重点。2017年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教师、乡村医生扶持计划。企业引进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按需申报高级职称。对业绩突出的企业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政策解读: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3、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4、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5、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6、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四、夯实职称评价基础。按照“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专业兼容”的原则,有序做好全市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进一步健全评审工作程序、规则、纪律、责任与制度,出台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完善评审结果的反馈,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管。
政策解读:
1、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认真做好全市各系列中、高级评委换届工作。
3、全市各中级评委会发布申报评审通知,需报市职称办审核备案。全市各高级评委会发布申报评审通知,需报省职称办审核备案。各评委会需于评审召开前20个工作日,将评审会活动申报表报省、市职称办审批。
五、严格职业资格管理。在职业资格报考审核上严格学历认证及社保复核制度,坚决遏制假学历、假单位等报考乱象。认真贯彻国家、省要求,严格推进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凡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律取消,凡我市各行政部门、行业学会、协会自行设置的含准入类、上岗类、资质类在内的各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坚决遏制违规培训、乱收费、乱发证、证书“挂靠”等职业资格管理乱象,加强督查并进一步引入社会监督。
政策解读:
1、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2、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对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即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卫生(医学、药学、医技、护理),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初、中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继续推行学历验证、社保复核、论文检索制度,严厉打击职称申报失信行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信用档案,并逐步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政策解读: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2017年起申报我市各系列各级职称,不需提交社保缴纳凭证,由人社部门统一进行后台审验;报考各类职业资格,由于系现场审核,仍需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2017年起申报我市各系列各级职称,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所有学历均不得要求申报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凡我市各级各类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具体以各系列申报评审通知要求为准。
七、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覆盖、多触角、一站式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提升职称服务水平,优化职称工作社会环境。不断升级优化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继续对中、初级职称初定实施无纸化管理,试点卫生系列网上申报评审,并逐步拓展至其它系列。
政策解读:
1、中、初级职称初定实施无纸化管理,初级职称初定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及各职称代理点负责受理,中级职称初定由市职称办负责受理。
2、申报我市各系列中级职称,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外,还需登录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www.njrsrc.com)进行网上申报。
八、强化职称服务意识。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廉洁从政,依据苏财综(2017)20号文,自2017年起我市各系列中、初级职称初定不得收取相关初定费用。要强化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来访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制度,简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职称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有序开展。
政策解读:
1、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2017年起取消中、初级职称初定收费。
2、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委托省相关部门评审,根据省职称办今年度工作要求,参加本省内评审无需再开具委托评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