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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上半年企业博士后生活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18:19 来源: 作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关于发放2018年上半年企业博士后生活补贴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63号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人才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深入贯彻《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和《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9号),经单位申报、各区(园区)审核、市人社局审定,确认了我市2018年上半年企业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名单及资助金额,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文件规定,博士后生活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与享受资助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财政按1:1负担,江北新区全额承担。市级财政负担部分按规定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相关区(园区)。请有关区(园区)接本通知后,尽快落实本级资助经费,并及时将两级财政经费拨付企业,专项用于博士后生活补贴。

  

  附件:2018年上半年企业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名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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