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人社〔2013〕26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各直属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苏办发【2008】23号、宁委办发【2009】53号),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75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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