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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第四轮健康体检工作
时间:2018-08-15 18:36 来源: 作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关于做好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第四轮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宁社险管〔2015〕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体检定点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22号)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第四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纳入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分期分批进行。

  三、体检项目

  包括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B超、血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血生化体检组套、肿瘤标志物检测等8个项目。女性退休人员增加妇科专项检查。

  四、费用标准

  体检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次,女性退休人员增加的妇科专项检查费用标准为70元/人·次。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

  五、工作目标

  全市第四轮免费健康体检总目标为65万人,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35万人。

  六、实施办法

  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遵循“高龄优先、预约排序、持券选择、安全高效”原则,并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一)医院划分。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全市体检定点医院按所属区划分到各区。退休人员可在本区范围内的定点医院中自主选择。

  (二)体检预约

  1、预约顺序。社区综合考虑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大小、首次转入社区时间、体检预约顺序等因素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为:2015年3月~6月,主要安排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7月~12月,主要安排60~70岁退休人员;2016年1月~6月,主要安排60岁以下退休人员;2016年7月~12月,主要安排应检未检退休人员。

  2、预约方法。(1)社区预约。社区劳动保障站分期分批通知体检人员到社区办理体检预约登记手续,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体检定点医院和体检日期。社区劳动保障站发放《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券》(以下简称《体检券》),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2)网上预约。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选择市、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预约,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体检定点医院,确定体检日期。

  (三)体检实施。由预约体检定点医院对退休人员实施体检。退休人员持《体检券》和《社会保障卡》(无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定点医院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后,按规定项目逐项实施体检。如退休人员主动放弃有关体检项目,须由该退休人员在《未检项目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四)结果反馈。退休人员体检结束后,医院应通过体检信息系统逐条记录体检结果,形成退休人员体检报告;同时将体检结果按规范要求输入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形成退休人员电子健康档案。在退休人员完成体检的15个工作日内,医院将书面体检报告送交街道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在完成体检的20个工作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到社区劳动保障站领取体检结果。

  各体检定点医院应根据退休人员体检结果,于本轮体检结束后提交退休人员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七、其他事项

  (一)健康体检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责任到区。各区按街道、社区组织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到对应的体检定点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二)各区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特点、气候状况、安全及体检定点医院容检率等因素,结合实际,合理有序安排体检进度,努力提高体检率,并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回我市参加体检。对未能回宁体检的异地人员,可在本轮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费用划入其医保个人账户。

  (四)为维护退休人员健康,社区应确保退休人员在12个月内只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高龄、体弱退休人员体检应安排退休人员家属全程陪同。对已预约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退休人员,应允许其到社区重新办理预约手续。

  (五)血生化项目中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按照卫生部相关要求,由退休人员自愿选择。

  (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企业退休人员的体检工作根据所在区要求执行。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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