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黄建强等2名同志具备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宁职称办〔201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52号)精神,经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黄建强、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陈励已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 上述人员资格取得时间自2015年12月10日起算。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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