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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关于我市200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时间:2007-03-15 00:00 来源:江苏省职称网 http://gis.jshrss 作者:江苏省人社厅,南京市 点击:
关于我市200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7-03-15 点击次数:2882

职称办[2003]5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市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落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2003年职称改革和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聘任的条件和程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并组织落实。
  一、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范围
  1、在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不受身份限制,均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2003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外),不再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国家机关目前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国家公务员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相应系列条件所规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原则上不得同时破学历和资历;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资历破格可提前1-2年掌握。
  取得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其中有一个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相同或相近,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按破格。
  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今年仍按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今年未出台新的评审细则的系列,具体的破格条件掌握如下:
  (一)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后本科学历不满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3、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后大专学历满15年或后本科不满5年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后大专学历不满15年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二)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1、职务系列条例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
  (1)198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各一条。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2、职务系列条例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如中专校、翻译、高校、新闻、出版专业):
  (1)1985年底前工作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2)1985年底后工作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后本科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三、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要求
  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评审时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外语能力,须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符合评审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3、下列专业及范围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艺术(演员、演奏员、作曲、美术、舞台技术、舞美设计)、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教学等专业;矿山、野外勘探、测绘、农(林、茶)场以及县以下(不含县)单位。
  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评审时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须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且成绩符合评审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
  1、获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五、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要求
  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期考核须“合格”以上。200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根据省、市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应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且考核合格。具体标准按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03]20号)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手续的办理
  从今年开始,市职称办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手续的办理不再审核盖章。各用人单位根据市里文件规定进行自主聘任、签订聘约、颁发聘书等,然后报市主管部门和区、县人事局办理聘任审核手续,并填写《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报市职称办备案,送相应的工资部门兑现工资待遇。兑现工资时间按聘任手续办理的实际时间掌握。
  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今年的评审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申报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平评审结果。市职称办将加强对各级评委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评委会召开前,随机抽取评委会的执行委员;评审时,实行集中封闭式评审,并实行申报材料展示和评审结果公示两项措施,各单位要通过不同形式做好展示和公示工作。材料上报前,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评审结束后,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对通过人员以通知书的格式交由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其他有关问题
  1、岗位管理工作的问题
  市主管部门和区、县人事局每年职称申报前,要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年度岗位审核,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调整各单位的中、高级岗位数,并填写《岗位审核变动表》报市职称办备案。今年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仍然按岗申报,即按单位空缺岗位数进行申报。
  2、初聘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初聘必须符合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聘手续由区县人事局或市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聘手续由市职称办负责办理。
  3、留学回国人员和外地引进优秀人才的职称评审问题
  留学回国人员和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特殊岗位急需的人才可按实际水平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需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系列,由用人单位进行实际考核。
  4、机关调出人员和部队转业军人的职称评审问题
  调出机关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部队转业军人,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人事代理的其他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是委托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代理申报;非人事代理的其他人员(外地驻宁机构、“三资”企业的外方人员等)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职称申报受理点进行申报。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