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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关于我市200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时间:2007-03-15 00:0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http://www.jsetc. 作者:学历服务专员 点击:
关于我市200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7-03-15 点击次数:1573

宁职称办[2002]3号


各区、县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02年我市职称工作,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聘任的条件和程序,提高职称政策的透明度,努力做好今年的职称工作,现就今年我市职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范围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在我市国有和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所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在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限制都可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不含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工人,外地在宁单位的员工和“三资”企业的外籍人员。
  (二)根据国家规定,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我市规定企、事业单位中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再申报评审职称。
  (三)国家公务员目前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考代评”专业考试条件的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不得同时破学历和资历。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资历破格可提前1-2年掌握。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以下条件掌握: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后本科学历满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后本科学历不满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3)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4)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后本科学历满5年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后大专学历满15年或后本科不满5年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后大专学历不满15年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5)取得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其中有一个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相同相近,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
  (二)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1)职务系列条例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
  ①198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后大专学历的或参加市里组织的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合格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未取得后大专学历的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各一条。
  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后大专学历满4年,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2)职务系列条例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如中专校、翻译、高校、新闻、出版专业):
  ①1985年底前工作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各一条。
  ②1985年底后工作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后本科学历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后本科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③取得经省教委认定的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其中有一个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相同相近,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按破格。
  2、职称外语、计算机等要求
  按照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为资格审核的先决条件,而作为评审的优先条件,由各级评委会根据系列的条件要求掌握。目前,评委会掌握的基本条件如下:
  (1)评审委员会对职称外语的基本要求
  今年,按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在矿山、野外勘探、测绘、农(林、茶)场和县以下(不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艺术专业(演员、演奏员、作曲、美术、舞台技术、舞美设计)、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教学等专业评委会不作外语要求。
  其他专业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都应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达到业务骨干外语分数和已达参评分数的要求。1956年(不含)以后出生的,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达到职称外语合格标准。
  业务骨干的外语要求。1956年(含)前出生的,单位的业务骨干(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参加过全国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考试成绩未合格但达到了最低控制分数线(合格分数一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外语考试成绩可作为参评条件:①获市(含)以上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任期考核为优秀;③县以下(不合县)基层及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
  中学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要求。1963年(含)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1957年(含)至1963年(不含)出生的中学教师(乡镇所属中学教师除外)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合格分数一半)。中学外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降一个档次考第二外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高一个档次考所教语种。
  报考古代汉语、古典医籍的范围。对1957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报文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报考古汉语;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须报考外语。晋升文博系列中级、图书(群文)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外语或古代汉语;对1981年6月30日前就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现仍在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晋升卫生系列的中医、中药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报考外语或古典医籍;对1981年6月30日后从事中医,中药工作人员须报考外语;对晋升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报考外语,晋升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外语或古代汉语。
  (2)评审委员会对职称计算机的基本要求
  1957年(不含)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并取得职称计算机考核结业证书。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3、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要求
  (1)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期考核须“合格”以上。200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不能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任期考核须为“优秀”,且2001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获得过单位主管部门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按市人事局规定,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任期内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学时,并提交市、区、县人事局审验后的继续教育证书。
  三、岗位管理和聘任的有关问题
  1、岗位管理手册的审核
  今年事业单位岗位的年度审核工作,仍由区县人事局和市主管部门进行。市职称办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各区县、系统人事职称部门可以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变化情况,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和主辅系列进行调整并报市职称办备案。
  2、按岗申报
  今年我市事业单位仍然实行按岗申报,即按空缺岗位数进行申报。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批准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资格评审和聘任分离,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岗位数限制,聘任时按岗竞聘。今年,经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先在市卫生事业单位和工程设计事业单位中推行“评聘分开”工作。
  3、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聘任问题
  目前,国家已对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卫生等系列中、初级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可以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比评审条件有所放宽。对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聘任时除具备相应系列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要求外,还要按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所具备的学历,资历进行要求。
  4、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资格问题
  初聘专业技术资格遵循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按照规定的专业年限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区县人事局或市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职称办负责办理。
  四、其它有关问题
  1、留学回国人员和外地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审问题
  留学回国人员和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特殊岗位急需的人才可按实际水平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需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系列,可以“先评后补”或者用人单位进行实际考核。
  2、调出机关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机构改革调出机关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以越级晋升,需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系列可以“先评后补”。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人事代理的其他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是委托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代理申报;非人事代理的其他人员(外地驻宁机构、“三资”企业的外方人员等)可就近到各区、县职称申报受理点进行申报。
  4、企业内退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
  企业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跟待遇挂钩。申报材料由原工作单位审核,单位要注明是内退人员。对他们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书和继续教育不作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可按取得原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计算。申报材料报市有关企业集团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受理点。
  5、申报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问题
  今年省里仍然开展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的评审,申报条件仍按苏人办[199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6、关于大专水平教学班毕业证明书和专业证书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效用问题
  对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专水平教学班毕业证明书和专业证书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视同大专学历对待;在申报评审乡镇企业、农民技术职称时,可视同大专学历对待。
  7、有关评委会的调整组建和评审问题
  (1)去年在中学教师评审中,按照专业(学科)组建了外语,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美育管理和职业教育7个专业的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今年对讦委会委员库进行调整,按去年的模式进行评审。同时,在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按照专业(学科)的要求重新组建各区、县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数学、语文、小学综合三个专业组,今年各区、县实行跨区交叉评审,具体工作由市职称办另行布置。
  (2)各区、县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因2000年组建,今年仍按农民职称评审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3)我市初级职称取消评审后,不能通过初聘或国家统一考试获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各区、县、系统人事职称部门在今年职称申报时,向市职称办上报人员名册。由市职称办下半年组织统一考试确定。
  (4)宁职称字[2002]6号文中组建评委会没有涉及的系列专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经市职称办委托后才能报省里相关部门评审。对与市里已设置的评委会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一律在市里进行评审。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