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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江苏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时间:2007-03-16 00:00 来源:江苏省职称网 http://gis.jshrss 作者:职称咨询专员 点击:
江苏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2007-03-16 点击次数:7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冶金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江苏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法规、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五)能对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完成过大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的制定、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四)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或主要工艺的制定和技术管理工作;或完成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经实践证明,基本正确,被有关方面采纳。
  (六)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八)完成l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和验收任务。
  (九)完成大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大型、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制定的主要起草人(前三名),其中企业标准须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通过。
  (三)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四)在冶金企业的引进、消化、吸收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五)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业务建设项目和承担主持编制的新建项目(1000万元以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老企业的改造、扩建项目(500万元以上)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评价,被采纳并付诸实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开发设计中,采用先进技术,取得了新的突破,并已投产,效果良好,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七)组织完成1项以上大型、关键设备修理的技术攻关,经实践检验,公认在同行中有较好的推广价值。
  (八)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九)完成1项以上国产或进口大型成套设备的规划、购置或制造国产化工作,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在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十)在处理和排除重大生产故障中,措施得当,成效明显,为挽回经济损失作出较大贡献,受到单位表彰。
  (十一)对促进生产发展或提高产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开发品种或在组织与管理方面提出好的合理化意见,被采纳并付诸实施,产生明显效果。
  (十二)完成l项以上现代化管理的课题或引进管理经验、制定3项以上的各项管理制度,经专家评议,认为有较高水平。
  (十三)在本单位设备管理岗位上工作,能制定合理的设备维护制度,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使设备完好率保持95%以上,未因技术问题而出现停产,为企业的正常运转作出突出贡献者。
  (十四)为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详实的数据检测报告,或解决实验测试技术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数据可靠、精度高,对实际工作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十五)在处理技术贸易合同纠纷过程中,利用扎实的技术和业务理论知识,提出详实的论据,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技术运用合理,有较好的谈判技巧。
  (十六)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大型关键设备的安装调试,并1次试车成功。
  (十七)在本单位技术与管理岗位上,创造了较好的成功经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主要负责人。
  (十八)完成1项以上重大项目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项目的成功实施有较大指导作用。
  (十九)负责完成2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验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文)报告3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