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职称办[1999]19号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各系列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的原则意见,现将《南京市新闻专业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原则和程序,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新闻专业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南京市新闻专业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
为建立、完善我市新闻专业职务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制度,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宁职称字[1999] 3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新闻专业职务岗位设置范围和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岗范围
经市编委、政府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宣传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新闻专业岗位以及这些单位主办的业务刊物的采编专业岗位设置新闻专业职务。具体包括:
1、报社、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新闻业务的采访、编辑岗位;
2、新闻单位内的摄影、美术等专门岗位;
3、新闻单位内的新闻管理岗位。
二、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
1、新闻专业职务分为:高级编辑、高级记者(正高级);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副高级);编辑、记者(中级);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初级);
2、各类新闻单位及专业报社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见下表。
类别 | 高级% | 中级% | 备注 | 南京日报社 | 20 -25 (正高控制在高级岗位的20% 以内 | 35 -45 | | 南京电视台 | 南京有线电视台 | 15 -22 (正高控制在高级岗位的20 %以内) | 35 -45 | | 南京人民广播电台 | | 今日商报 | 10 -15 | 35 -45 | 可设一个正高 | 现代家庭报 | 8 -10 | 35 -50 | 可设一个正高 | 南京广播电视报 | 原则不设正高 | 文化市场导报 | 县报 | 原则不设 | | | 县(区)广播电视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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