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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
时间:2007-03-19 00:00 来源:江苏省经贸委 http://www.jsetc. 作者:硕学职称办公室 点击:
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007-03-19 点击次数:3767

宁职称办[1999]12号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各系列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的原则意见,现将《南京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原则和程序,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南京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试行)


  为建立、完善我市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制度,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宁职称字[1999] 3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范围和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岗范围
  事业单位中工程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制造工艺、勘探设计、生产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情报、质量监督、标准计量、城建交通、农机水利、粮油食品、商品养护、刑事侦察等技术工作岗位和技术管理岗位设置工作技术职务。对非工程技术专业或岗位性质不明确的,不得设置工程技术职务岗位。
  二、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
类别高级%中级%备注
研究、设计甲级设计单位15 -3035 -45 
乙级设计单位10 -2530 -40 
市属10 -2530 -40 
市属以下5 -1520 -45 
技术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市属10 -3020 -40 
市属以下5 -2020 -45 
生产及施工市属10 -1520 -35 
市属以下5 -1515 -25 

  三、本意见适合于我市以工程技术为主系列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