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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轻工工程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
时间:2019-06-06 11:44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 点击: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文件要求,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报送2019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涉及轻工业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应用和工程科学研究、勘察设计、生产建设、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开发、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科技咨询与服务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者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以及现行的《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从今年起,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222.190.110.123:5501/zc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2019年7月10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申报中级职称不需网上申报。
    (二)经县(市、区)和市、厅(局)人社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
    (三)经单位核实确认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A3纸张,单面打印,请勿装订)。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七)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本人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
    (九)离、退休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
    (十)免冠大一寸或小二寸近照1张(资格证书备用,请注姓名)。
      以上材料除第(三)、(十)项外,第(二)项按份装订,其他各项材料均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十一)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后盖章)后,报市县职称部门或省直单位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三、材抖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第二分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
    第三分册:论文、论著和专业文章,个人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专利证书(集体专利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按材料袋目录和分册目录标注顺序装订。
    四、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对已取得高级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学历不再作要求。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申报,评审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认定。
(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有关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学历(学位)证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
(四)取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专利金奖的主要发明人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六)经省职称办同意,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代评轻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地市区主管部门及省直部门、省属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轻工协会。
(七)申报高级职称需答辩的将另行通知。
(八)申报材料需经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并报送(含电子版)。原则上不接收邮寄、快递等方式报送材料。
(九)报送材料时请提交《江苏省轻工工程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仅电子版),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
(十)评审费500元/人,请在材料报送时交纳。
(十一)相关申报表格,请在江苏省轻工协会官方网站“文件资料”—“职称政策及申报表格”栏目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jsqg.org.cn。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7月20日
   报送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A1幢105室
   联系电话:025—84635019(兼传真)、83721896
   联 系 人:张  威(13512528413)
                   王珉珉(13951975455)
                (注:请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微信进工作群)
                   电子邮箱:37522420@qq.com 、jsqgxh@sina.com

 

                        江苏省轻工协会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轻协[2019]2号.doc



(责任编辑:工程师职称资格采编办公室)